译文
景清为人洒脱注重气节,乡试考中后到京城国子监从师求学。当时跟他住在一起的同学收藏了一本罕见的珍贵书籍,景清向他借,他不肯。再一次向他请求借书,并相约明天早上就还书。 第二天早上,那个书生向他要书,景清说:“我不知道什么书,也没有借你的书。”那个书生不服气,向地方的官员诉讼。景清就拿着所借的书,去公堂,说:“这是我灯下辛苦所学之书。”说完将书整篇背了出来。官员问那个书生,他却一个字都背不出来。于是官员将那个书生赶了出来。 景清跟着出来,把书还给了那个书生,说道:我因为你太过珍惜这本书了,所以特意用这个方法与你开个玩笑罢了。
注释
选自《泽山杂记》,
公一女,嫁为畿辅某官某妻。公夫人甚爱女,每迎女,婿固不遣,恚而语女曰:“而翁长铨,迁我京职,则汝朝夕侍母;且迁我如振落叶耳,而固吝者何?”女寄言于母。夫人一夕置酒,跪白公。公大怒,取案上器击伤夫人,出,驾而宿于朝房,旬乃还第。婿竟不调。
公为都御史,与太监某守辽东。某亦守法,与公甚相得也。后公改两广,太监泣别,赠大珠四枚。公固辞。太监泣曰:“是非贿得之。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,某得八焉,今以半别公,公固知某不贪也。”公受珠,内所著披袄中,纫之。后还朝,求太监后,得二从子。公劳之曰:“若翁廉,若辈得无苦贫乎?”皆曰:“然。”公曰:“如有营,予佐尔贾。”二子心计,公无从办,特示故人意耳。皆阳应曰:“诺。”公屡促之,必如约。乃伪为屋券,列贾五百金,告公。公拆袄,出珠授之,封识宛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