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北一枝花 -张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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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衣使者

《开元天宝遗事·鹦鹉告事》〔五代〕

  唐明皇时,长安杨崇义妻刘氏与邻人李氏私通,欲杀崇义。崇义喜鹦鹉,常自喂之。一日,崇义醉归,刘与李谋而杀之,埋枯井中,僮仆皆不之知,唯鹦鹉见之。刘氏故令僮仆觅夫,并告官。官日夜捕贼不得,诣杨家索。架上鹦鹉忽曰:“杀家主者,刘与李也。”官收二人拷问,具招实情。遂置二人于法,并奏明皇。明皇称鹦鹉义,遂喂于宫中,封为“绿衣使者”。
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  唐玄宗在位时,长安有个叫杨崇义的人,他老婆刘氏跟邻居李某私通,两人谋划着要杀掉杨崇义。杨崇义特别喜欢一只鹦鹉,还经常亲自喂它。有一天,杨崇义喝醉酒回到家,刘氏就和李某合谋把他杀了,然后把尸体埋在一口枯井里,家里的仆人谁都不知道这事儿,只有那只鹦鹉看见了。刘氏故意让仆人四处寻找丈夫,还去报了官。官府日夜抓捕凶手都没抓到,就到杨崇义家里搜查。这时候,架上的鹦鹉突然开口说:“杀主人的,是刘氏和李某。”官府就把这两人抓起来审问,他们全都招供了实情。于是官府依法处置了这两人,还把这事儿奏报给了唐明皇。唐明皇称赞鹦鹉有情有义,就把它养在宫里,还封它为“绿衣使者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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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析

  《绿衣使者》写鹦鹉揭发命案之事,展现古代志怪传奇中“义禽昭冤”的主题。故事以刘、李密谋杀夫为矛盾起点,以鹦鹉“突语揭凶”为情节逆转,叙事简洁而悬念迭生;作者借鹦鹉“口吐人言”的奇幻笔法,将动物拟人化为正义化身,既暗合“天理昭彰”的道德训诫,又折射唐人“万物有灵”的观念。文中“绿衣使者”因鹦鹉羽毛颜色及传递关键信息的功能,成为后世邮递员的代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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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唐书·杜甫传

刘昫等〔五代〕

  杜甫,字子美,本襄阳人,后徙河南巩县。曾祖依艺,位终巩令。祖审言,位终膳部员外郎,自有传。父闲,终奉天令。

  甫天宝初应进士不第。天宝末,献《三大礼赋》。玄宗奇之,召试文章,授京兆府兵曹参军。十五载,禄山陷京师,肃宗征兵灵武。甫自京师宵遁赴河西,谒肃宗于彭原郡,拜右拾遗。房琯布衣时与甫善,时琯为宰相,请自帅师讨贼,帝许之。其年十月,琯兵败于陈涛斜。明年春,琯罢相。甫上疏言琯有才,不宜罢免。肃宗怒,贬琯为刺史,出甫为华州司功参军。时关畿乱离,谷食踊贵,甫寓居成州同谷县,自负薪采梠,儿女饿殍者数人。久之,召补京兆府功曹。

  上元二年冬,黄门侍郎、郑国公严武镇成都,奏为节度参谋、检校尚书工部员外郎,赐绯鱼袋。武与甫世旧,待遇甚隆。甫性褊躁,无器度,恃恩放恣。尝凭醉登武之床,瞪视武曰:“严挺之乃有此儿!”武虽急暴,不以为忤。甫于成都浣花里种竹植树,结庐枕江,纵酒啸咏,与田畯野老相狎荡,无拘检。严武过之, 有时不冠,其傲诞如此。永泰元年夏,武卒,甫无所依。及郭英乂代武镇成都,英乂武人粗暴,无能刺谒,乃游东蜀依高适。既至而适卒。是岁,崔宁杀英乂,杨子琳攻西川,蜀中大乱。甫以其家避乱荆、楚,扁舟下峡,未维舟而江陵乱,乃溯沿湘流,游衡山,寓居耒阳。甫尝游岳庙,为暴水所阻,旬日不得食。耒阳聂令知之,自棹舟迎甫而还。永泰二年,啖牛肉白酒,一夕而卒于耒阳,时年五十九。

  子宗武,流落湖、湘而卒。元和中,宗武子嗣业,自耒阳迁甫之柩,归葬于偃师县西北首阳山之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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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萨蛮·霏霏点点回塘雨

佚名 佚名〔五代〕

霏霏点点回塘雨,双双只只鸳鸯语。灼灼野花香,依依金柳黄。
盈盈江上女,两两溪边舞。皎皎绮罗光,青青云粉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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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平乐·雨晴烟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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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晴烟晚。绿水新池满。双燕飞来垂柳院,小阁画帘高卷。
黄昏独倚朱阑。西南新月眉弯。砌下落花风起,罗衣特地春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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